台南應用科技大學社會服務社
器材管理辦法
107年11月26日社團幹部會議制定
107年03月07日社員大會制訂通過
107年11月28日期中社員大會制訂通過
108年12月04日臨時社員大會制訂通過
2.英文後面四碼_0001為同類器材之順便編碼
器材管理辦法
107年11月26日社團幹部會議制定
107年03月07日社員大會制訂通過
107年11月28日期中社員大會制訂通過
108年12月04日臨時社員大會制訂通過
- 台南應用科技大學社會服務社
器材管理辦法
107年11月26日社團幹部會議制定
107年03月07日社員大會制訂通過
107年11月28日期中社員大會制訂通過
108年12月04日臨時社員大會制訂通過 - 第一條 本辦法依據社員大會決議通過,修改亦同。
- 第二條 社團器材可區分為財產與耗材兩類。
- 第三條 社團器材,非經器材長及社長或副社長同意一律不可私自外借。
- 第四條 社團器材及耗材,由器材長負責管理。
- 第五條 社團器材借用,以一個星期為限,若社團有急用時,可隨時收回外借之物品。(器材借用另訂之)
- 第六條 社團器材外借,若有損毀,申請借用人,必須負起全部責任。
- 第七條 進行活動時,各組所借用之器材,發生毀損、消耗,皆須回報器材長,如需購買物品時,皆須經財務長同意。
- 第八條 社團器材損毀,需報廢時應向器材長辦理報廢手續。
- 第九條 本社器材設備購置後,由器材長依器材類別予以分類編號。
- 第十條 分類編號以A_0001為範例如下:
2.英文後面四碼_0001為同類器材之順便編碼
- 第十一條 本辦法適用於台南應用科技大學社會服務社。